公司董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并不愿多談此事,僅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
本報見習記者 劉 琪
近日,北新路橋在2013年度財務檢查中發現,1524萬余元項目工程款遭公司工程項目財務人員挪用。對此,公司在2月20日發布公告稱,該筆款項可能無法及時全部追回,按照謹慎原則,決定對上述其他應收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北新路橋董秘朱勝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并不愿多談此事,僅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
據北新路橋的公告顯示,公司在發現工程款遭挪用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該案件處于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當事人尚在追捕中。北新路橋表示,根據公司機關偵查進展情況,公司將針對案件相關人適時啟動訴訟程序,盡最大努力降低公司損失。對于相關責任人員,公司將按照內部問責制度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針對案情,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楊兆全律師向記者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職員利用職務便利,占有公司財務,應該構成職務侵占罪。構成此罪,最高將處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沒收財產”。
北新路橋方面表示,根據目前公安機關查明的基本事實,結合當事人的資產狀況,按照謹慎原則,決定對上述其他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1524萬元。據悉,上述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約占公司201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3753.89萬元的比例為40.6%。此次計提將減少2013年度凈利潤1524萬元,相應減少公司2013年末所有者權益1524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預計201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為幅度為-50%至0%,而據北新路橋的初步測算,考慮上述損失后,預計公司201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動幅度并不會發生變化。
關于挪用工程款人員的具體情況,朱勝軍并沒有過多透露,其表示“已經立案,具體的情況還在偵查中,而該筆款項也只是普通的工程款,對相關工程并無影響”。但當記者問及1524萬余元這筆數目不小的金額被財務人員挪用,是否是公司財務監管存在漏洞時,他則避而不談,只告訴記者,一切都在公告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