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莆田系醫院事件刷屏,魏則西之死引發了各階層人士的公憤,對百度和醫療監管體制的討伐迅速淹沒其他一切話題。而過去兩年多持續不斷的是互聯網金融騙子和P2P跑路事件。
投資搞概念要錢,醫療搞概念要命。過去幾年,在互聯網經濟和大眾創業的風口之下,金融互聯網化了,弄出來的是遍地跑路的P2P,要了老百姓的錢;醫療也互聯網化了,不僅要了老百姓的錢,更是要了命,不少家庭丟了命之后還背負了大量的債。莆田系,不僅在全國范圍內承包醫院,甚至承包寺廟。各大報紙頭版頭條批判百度的同時,也在同時做著莆田系醫院的廣告?;ヂ摼W化的背后,是監管的失序,是公共政策的錯位。
中國的公共管理,從未走出“管牌照”的漩渦,從未樹立“管標準”的現代公共監管框架。在互聯網之下,這一制度缺陷被迅速放大。中國應該從更高的立法層面,更高的頂層設計層面,改革傳統的“管牌照”的威權模式,實施“管標準”的現代權威監管體系。
百度冤不冤?社會擔當不可推脫。
搜索引擎是什么?是普通老百姓了解信息的唯一入口。在中國只有百度,百度把老百姓指向哪里,老百姓就得看到哪里。為此,百度這樣的公司,肩負的責任就不僅僅是合法,更要合乎社會公德。
百度冤不冤?為百度叫屈的很多,確實莆田系醫院在軍隊和武警的合法牌照之下,百度的合規性審查是合法的。但好比媒婆,明知那個男人是個惡棍,為了酬金還是把好姑娘騙過去,就是道德問題了。說媒不犯法,但良心何在?在魏則西事件中,主要的問題是醫療體系監管失職,是軍隊的腐敗,百度只是明知這些持有合法資質的人是惡棍,還提供媒婆服務。在這里,我們也必須清醒的是,道德不是約束企業的準繩,法律才是。但法律要不斷適應道德做出修正。
企業的底線是守法,但一個偉大的企業更要有社會擔當。
法律的誤區:廣告法和互聯網信息的性質界定
廣告發布方的連帶責任是得到法律明確的。2015年9月1日生效的“史上最嚴厲廣告法”確立了“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廣告發布方連帶賠償”的原則。
但百度提供的是不是廣告呢?卻有人說競價排名不是廣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6年4月13日發布的《關于網絡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第三十九條稱:“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是競價排名服務,屬信息檢索服務”。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腦子昏了。我認為:如果只是信息檢索,應該按照信息本身固有的屬性給出排名,而不是競價。既然競價了,就是廣告。
公共政策的錯位:威權監管還是權威監管?
百度副總裁王湛被開除,原因是損害百度利益。海南指揮拆遷的區長被處置,原因是破壞官民團結。好了好了,沒事了沒事了。真的沒事了嗎?滋生問題的土壤沒變,監管體制沒有變。
國家網信辦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百度。打板子的來了。百度做了一個公開的“內部發文”,稱:“2015年初,百度就曾加大整理力度并下線違規醫院,引發民營醫院群體和莆田系的強烈反彈和聯合抵制……百度不斷地把審核流程升級得更嚴格,但為什么這些醫院就能證照齊全?療法就能國家合法審批?”
百度挨了板子,但問題并沒有真的解決。這些醫院的牌照是哪里來的?這些療法的審批是哪里來的?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出事了打板子,這就威權監管。但出問題的根子還在。如果法律不及時做出調整,多狠的調查都是走過場而已。每次災難發生不都這樣嗎?一樣一樣的是柿子揀軟的捏,根子在于刀把子掌握在誰手里。早在10年前,新華社旗下的《瞭望東方》雜志就對民營醫院存在的種種問題有過深入的調查,《誰在掌控中國民營醫院?》《莆田系民營醫院:洗不清的原罪?》兩篇深度報道,至今讀來仍讓人難以平靜。然而,10年下來,報道揭露的問題依然存在,報道期待的答案依然沒有答案,報道擔心的后果卻最終殘忍地成了現實。監管體制不改,類似的事件還會有,沒有最慘,只有更慘。
社會需要的是權威監管,權威要得到法律的保護。這里的權威,不是個人權威,也不是部門的權威,而是標準的權威。
權威監管該怎么做?公共政策應從管牌照轉向管標準
威權管制的是牌照,即機構主體的牌照是否得到有關部門授權。權威管理的是產品的標準,產品本身的質量是否符合特定標準。在威權管制之下,有了錯就要找人打板子,打完板子,惡習依舊。而在權威監管模式下,有了錯就要審視標準是否合理,要調整標準,完善法律。
過去幾年的互聯網金融,滋生了P2P亂象,不僅騙了很多大媽的錢,也騙了我們身邊很多白領的錢。金融,是一個專業領域,隔行如隔山,非金融業的白領,怎么可能懂金融?在互聯網經濟得到熱捧的時候,互聯網金融的牌照大開放,有了國家的牌照,甚至有政府官員和經濟學家站臺,老百姓自然深信不疑。
互聯網金融和P2P跑路事件中,政府缺位的是:沒有對產品及其銷售方式做出合規性管理。也就是說,沒有尊重金融產品自身的規律,沒有樹立產品審查的權威。在這場互聯網金融跑路的大潮中,公募基金子公司也深陷其中,但由于公募基金子公司不能跑路,只好“剛性兌付”了。在這場互聯網金融的騙局中,被騙的是錢財,老百姓相信了政府提供的牌照,政府卻忽略了在“產品標準”上的權威鑒定。
魏則西事件,情況是一樣一樣的。政府管制的是醫院的牌照,而并非藥物和醫療方案本身。從而導致莆田系民營醫院借助無法無天的武警和軍隊醫院大肆虛假宣傳。如果政府的監管停留在管牌照的思路上,即便滅了莆田系,今后還會有其他派系的虛假醫療機構存在。我們的政府,應該學學FDA的思路,嚴格審查藥物本身和醫療方案本身。無論機構是否有牌照,只要藥物或醫療方案沒有通過審查,就是不可以面向市場的。這類信息也不該成為百度排名的競價對象,百度應該直接指向國家權威機構給出的鑒定和認證頁面。這一點上,國家要有擔當,百度也要有擔當。
當前的私募基金監管,也是一樣的政策錯位。政府不把私募基金產品的性質和銷售渠道作為監管的核心,卻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考證和公司的工商資質作為審查的重點。試問,那個騙子金融公司不是把自己的機構包裝得非常合法?哪個騙子金融公司會怕你考證?騙子行騙是因為沒文化不懂法嗎?可能恰恰相反吧?
標準,是一種權威,從國際經驗來看,標準也未必是由政府制定的,也可能是某個權威的協會或組織制定的。標準,是一種公共服務;管理標準,是社會進入更有質量發展階段的重要標尺,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
改革的利劍:軍隊退出一切有償服務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軍隊必須退出一切有償服務。非常欣喜的是,我們看到了這一政策正在有條不紊地執行。軍隊在地方出租的房產正在無條件清退;軍隊的醫院也正在逐一劃歸地方;軍隊投資的其他產業也都在清理整頓。
過去有很多人說,軍隊退出市場,不是產能浪費嗎?我認為,習總書記是看到了軍隊參與市場的更大害處。首先是貪腐橫行,例如莆田系便是在軍隊和武警醫院的外衣下,用軍隊的信譽,騙取無辜老百姓的信任,謀財害命。
軍隊提供有償服務,更大的災難是對法律法規和商業規則的踐踏。軍隊的事情,政府監管部門往往無能為力。例如:“解放軍醫院和武警醫院性質特殊,因部隊需要而存在,其主管部門是原總后勤部,衛計委的政策只對地方醫院有約束力。”
在國民經濟的更多領域,軍隊的服務正在扼殺經濟活力。軍隊的經營者,借助國家的軍費投資,形成了成本上的絕對優勢。在與地方企業競爭的過程中,軍隊往往通過價格戰讓地方企業一敗涂地。打個比方,一個產品的生產,基礎設施投資需要一個億,地方企業首先要拿出這一個億。如果直接單位生產成本都是10元,軍隊只要賣11元就能賺1元,因為基礎投資是國家軍費,不用自己掏錢;而地方企業,即便賣110元,也要賣出100萬件之后才有可能掙錢。軍隊的商業,用國家的軍費作為固定成本,在競爭中可以視固定成本為零,地方企業和民營企業顯然沒有任何能力與之競爭。所以,當武警和軍隊醫院扶持莆田系民營醫院的時候,其他派系的民營醫院,幾乎全軍覆沒。
軍隊退出一切有償服務,是習總書記給社會民營經濟的最大利好。是經濟秩序公平的重要體現。魏則西事件之下,軍隊退出有償服務的步伐,要更加堅定。
題后記
我們相信,在習總書記的銳意改革之下,中國的軍隊商業亂相會得到根治,中國的公共政策錯位問題也將得到根本解決:不再囿于管牌照,而是做好“管標準”的社會公共服務。
正如馮侖所說:則西在生命的最后時刻做出的最大貢獻,是使我們開始正視醫療服務領域里還有這么多的欠缺,這也是我們改進監管部門、醫院、醫生、病患、媒體之間關系的一個機會,從這個層面來說,則西沒有走。……所以,悼念則西的最好方式,就是盡快通過……推動有關部門去修改制度,改善我們未來的公共醫療服務領域。
我要說的是,公共政策錯位,是我國存在牌照管制的各行業各業的通病。中國應該從更高的立法層面,更高的頂層設計層面,改革傳統的“管牌照”的威權模式,實施“管標準”的權威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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