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租購并舉”政策本意是在高房價之下讓無力購房者通過租賃方式解決居住問題,但有關部門和一些城市曲解了“租購并舉”原意,制定的政策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加劇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難。
意圖解決散租市場租賃合同不穩定、租期短等問題,是鼓勵發展長租公寓的理由之一。散租市場之所以租期短、漲租頻繁,是供求關系和貨幣因素的雙重作用的結果,培植一個“二房東”不可能改變供求格局,更無法影響貨幣供給,錯誤理解問題背后的原因,以人為的微觀干預政策來解決宏觀問題,除了增加一個額外的中間層,加重人們負擔,不可能改變房租的運行趨勢。
發展規模化的出租企業,是鼓勵發展長租公寓的另一個理由。不得不指出的是,政策制定者缺乏經濟學常識,房屋租賃不是制造業,何來規模效應?“二房東”的價值本來就令人懷疑,通過政策來鼓勵規模化經營的“二房東”更是匪夷所思,其唯一的結果就是引發市場力量失衡,在城市弱勢人群傷口上再撒一道鹽。
提高租賃市場層次和服務水平,是發展長租公寓的第三個理由,這一理由同樣不能成立。如果居民收入提高,從而提高了對租住房的品質要求,那么它就會導致高質量好環境房屋租金上漲和低質量房屋租金下降,這將自動引導市場升級。通過外力強行提高住房品質,只會造成供求錯位,不但不能為低收入階層解決租房問題,反而是斷其生路。今年6月份,某龍頭房企進駐富士康周邊城中村進行改造,引發了富士康員工的巨大恐慌,就反映出對這種“高品質”住房的需求實際上并不存在,只能讓消費者無所選擇而被迫接受。
當然,一些城市之所以熱衷于以提升居住環境為由支持企業搞長租公寓,背后很可能隱藏著不便明說的驅趕“低端人口”的動機。
目前,局部地區房租失控式上漲,僅僅是各路資本進入租房市場的一個短期負面效應。有人預測,2019~2020年全國長租公寓的規模將達到3000萬間,如果政策上不改弦更張,資本在租房市場的力量將越來越大,一個高效的自由交易市場有演變成“超級二房東”橫行的壟斷市場的危險,屆時租房市場將很可能重蹈房地產市場的覆轍。
政策制定者應該意識到,“租購并舉”要想發揮作用,核心是提供增量可出租房源,除此之外的任何政策措施都會無一例外地讓矛盾更加激化,培植一批超級“二房東”無異于與虎謀皮。當下的政策亟待修正,2017年住建部起草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第五條中“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籌集房源”的內容應果斷取消。第十六條中規定“自然人轉租住房達到一定規模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也應該改為“自然人轉租住房不得高于一定規模”。
有關部門應該做到以人為本,回歸基本常識,總之,鼓勵資本進入存量租房市場的政策應該緊急剎車。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