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制度真的適合中國證券市場嗎?
談起獨董制度,實際上其起源于美國,而后在2001年開始逐漸引入中國證券市場。時至今日,中國獨董制度已經(jīng)在國內(nèi)沿用了十余年的時間。在此期間,獨立董事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按照一般的定義,獨立董事指的是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nèi)部任職,并與公司經(jīng)營管理層沒有重要的業(yè)務聯(lián)系或?qū)I(yè)聯(lián)系,同時對公司事務作出獨立性的判斷。
在這里,實際上強調(diào)了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同時也明確要求了獨立董事必須完成其盡職盡責的義務。與此同時,在中國A股獨特的市場環(huán)境下,獨董制度的設立,其本質(zhì)意圖在于打破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狀況,且借助獨董制度來改變上市公司大股東權力與責任不對稱的尷尬局面。對此,獨立董事是否真正具備獨立性的判斷能力,就直接影響著中小投資者切身利益的維護程度了。
不過,經(jīng)歷了多年的實踐,獨董制度似乎并未給A股上市公司帶來更多的約束力。然而,更為普遍的情況是,獨立董事多與上市公司大股東利益趨同,或彼此之間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利益關系。由此一來,對于獨董制度的引入,其實際意義已被逐漸扭曲了。
近日,人民大學教授宋常因涉嫌內(nèi)幕交易、短線交易,被中國證監(jiān)會進行立案調(diào)查。此消息一出,立馬引起了市場的廣泛爭議。
事實上,對于宋常而言,他不僅是人民大學的教授,而且還是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有資料顯示,在此之前,宋常曾先后擔任了超過5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由此可見,宋??梢苑Q得上是獨董“專業(yè)戶”。
其實,回顧獨董制度引入國內(nèi)這十余年的時間里,能夠最終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還是離不開這幾類群體,分別是高校教授、退休官員、權威專家等。其中,高校教授與退休官員,當屬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青睞人選。
不可否認,由高校教授與退休官員擔任獨立董事,既能夠滿足獨董一方的福利訴求,又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真實需求,可謂是一箭雙雕的好事。
其中,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其邀請高校教授與退休官員等群體成為獨立董事,一方面考慮到這些人的專業(yè)水平以及整體素質(zhì)具有一定的社會認可度。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卻更看重的是這類群體的社會影響力以及其相應的關系和地位。對此,從上市公司自身發(fā)展的角度來看,引入這些群體作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實際上也給上市公司提升了無形資產(chǎn)的價值。
不過,從另一種角度去思考,對于這些高校教授、退休官員,乃至部分一人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獨董”的人來說,他們能否真正抽出時間去完成獨董盡職盡責的義務,卻是一個未知之數(shù)。與此同時,他們與上市公司大股東之間是否存在著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關系,還是一個令人質(zhì)疑的問題。
退一步來說,如果這些教授、官員,確實與上市公司大股東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利益關系,則其獨董身份的獨立性判斷能力,就值得我們?nèi)ド钏剂?。對此,又有誰能夠為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說話呢?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中國上市公司的獨董而言,獨董薪酬或許只是他們的表面收入。然而,在實際情況下,不少獨董還隱藏著不少的潛在收入,其中通過內(nèi)幕消息牟取利益,或者是上市公司私下給的“好處費”等,這些現(xiàn)象也并不會是少數(shù)。由此可見,對于目前被扭曲的中國式獨董制度來說,它的設立更多屬于一種花瓶擺設,其實質(zhì)意義早已變味。
筆者認為,對于中國式獨董制度而言,如果不能夠真正實現(xiàn)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判斷”目的,且缺乏對其實行嚴格監(jiān)督、嚴格懲罰的約束,則中國式獨董制度存在的意義也就不大了,還不如把它廢除掉。
(本文作者郭施亮,財經(jīng)評論員,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