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鼓勵國企參與創業投資 促社會資本回歸實業
本報記者劉東 上海報道
9月2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央企和國企在創業投資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進一步要求。
《意見》提出支持國企參股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強化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對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業企業的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等措施。
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分析人士認為,鼓勵國企參與創業投資,有助于盤活央企和國企的沉淀資金,另一方面,國企在其中需要進一步發揮放大和撬動作用,使社會資本積極回到實業。
實際上,去年6月份國務院公布的《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就已提出,引導和鼓勵中央企業和其他國有企業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設立國有資本創業投資基金。
此次發布的《意見》則進一步強化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對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業企業的支持,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企業追求長期投資收益,以及探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為創業投資企業。
分析人士認為,這些規定總體上是對創業投資中國有企業作用的明確,同時也是希望國企能進一步發揮放大和撬動作用,使社會資本積極回歸實業。
中國企業研究院研究員李錦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目前民間投資下行的情況下,國企投資創新創業是一個新的思路。無論是央企還是地方國企都會有一些沉淀資金,將這部分資金啟動起來,投入到新興產業中,有助于在改革中形成新的動能。
《意見》還提出,要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探索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
對此,李錦認為,這是從國資更多地撬動社會資本的角度考慮的,混改能夠發揮國企的放大作用,有效撬動社會資本,增強活力,提升投資的有效性,也能夠使國資更加貼近市場。
不過,李錦提到,從國企的傳統投資思路來看,投向創業領域和新興產業的較少,主要還是在裝備制造業等方向,新興產業和創業領域的風險較大,對國企而言需要掌握其中的平衡性。
李錦還認為,國有企業從事創業投資主要的風險是國資的保值增值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因此在此過程中要注意防止投資風險。這對整個過程中的論證、運營、監督和評估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起點創業投資基金創始合伙人查立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市場上有著眾多國有投資企業和國資國企背景的創業投資基金,關鍵是如何真正融入到市場競爭中,去進行試錯,同時還需注意學習民企和尊重市場化規則。
《意見》也提到,將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完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督考核、激勵約束機制和股權轉讓方式,形成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國有創業投資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