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長的20多年間,我們一直在‘放’與‘收’之間徘徊,未能擺脫‘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頑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著名經濟學家陳清泰表示,隨著經濟體制轉型,政府管企業的體制受到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國企深層次體制問題最終要靠企業制度來解決。
陳清泰認為,政府管理國有資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管企業,另一種是管資本。目前,在產業領域頂層,國有企業仍受企業法調節,隨著經濟體制轉型,政府管企業的體制受到了越來越嚴峻的挑戰。
“為增強國有企業活力,不知政府發了多少文件、出臺了多少政策。一方面想盡辦法向企業放權,另一方面又想盡辦法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為改變政企不分,政府部門也曾試圖找到一種管而不死、放而不亂的度,但是多次嘗試并不成功。在漫長的20多年間,我們一直在‘放’與‘收’之間徘徊,未能擺脫‘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頑癥。”陳清泰稱。
他表示,國企深層次體制問題最終要靠企業制度來解決。他稱,從某種意義上說,當前這一輪國企改革是在國家層面推進國有資產實現形式的資本化,是由“管企業”轉向“管資本為主”。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理論的重大突破,是當前深化改革重要的突破口。
陳清泰建議,重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他建議,科學界定“國有企業”,把握企業轉制的方向。這不僅有利于國有企業轉制,而且有利于消除所有制鴻溝,進一步解放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