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供給側改革的政策目標成為當下各方關注焦點,也讓人們對化解過剩產能有了更多期待。“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要更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化解產能過剩。要更好地解決產能過剩問題,需要“控”,通過嚴控增量、把住源頭,防止新的重復和過剩;也需要“化”,通過優化、消化存量產能,調整提升企業發展能力,形成新的發展空間。
嚴控新增的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當前,產能過剩不僅發生在傳統產業,一些新興產業也因為重復投資、結構趨同而出現了過剩現象。地方、部門以及企業必須把嚴控新增落實到行政行為和投資行為上。這需要地方和部門改變唯GDP論的思維,避免一味追求速度、規模和投資拉動,科學、合理規劃產業,更不能以行政命令影響甚至決定企業的投資行為。市場機制是規范企業投資的良好導向,要擴展企業自主決策、自主經營的空間,健全企業投資決策與市場分析結合的機制,克服盲目跟風投資。
新增產能控制住了,才能有更多化解存量產能的空間。化解存量產能,同樣也要克服盲目盲從,避免簡單化。產能過剩的后果類似,但原因和類型多樣。既有結構性的過剩問題,比如產品落后、技術落后,也有長期性過剩或周期性過剩問題,還有由于產業布局不合理導致的區域性過剩,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精準化解。
化解存量產能的重點在于優化和調整。例如,今年以來,電解鋁行業通過結構調整逐步提升產能利用率、效益由負轉正,充分說明過剩產能也可以通過調整優化找到新的消費點和增長空間。很多老企業在人才、管理和企業文化積淀方面都具備一定的優勢,但是產品結構、技術結構不合理導致過剩問題,要通過原有產能的技術改造實現升級,通過結構調整和業務轉型獲得新的增長。對集中度低的產能,要通過推進兼并重組,壯大企業規模和市場話語權,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對過剩但卻不落后的優勢富余產能,則可以尋求國內轉移和國際合作等措施,引導企業實施產能的跨區域、跨國境轉移和整合,解決產能布局不合理的問題,特別是借助“一帶一路”等,充分挖掘國際市場潛力。當然,產能轉移的過程,應當是轉移和升級相結合的過程,必須在轉移中實現對舊產能的升級,防止形成新的低端而缺乏競爭力的產能。
對落后產能、“三高”產能,要通過行政、經濟、稅收等手段,既要充分發揮市場淘汰的作用,又要健全社會政策做好保障和托底,并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導。同時要發揮監管部門和行業組織進行產業引導、監測和國內外市場預警的作用,為企業科學決策提供更多信息和支撐。(洪觀平)